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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
黑龙江峰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6月04日,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二道街五洲国际二期F栋101房(自主申报),法定代表人为肖连军。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;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;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;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;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;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;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;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;特种工程(结构补强)专业承包;绿化工程;园林设计;机械设备租赁。
黑龙江峰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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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属地: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
成立时间: 2015-06-04
法定代表人: 肖连军
注册资金: 200万(元)
企业类型: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
企业资质
- 建筑业企业资质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