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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
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6月14日,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保卫路234号,法定代表人为王振伟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河道采砂;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。一般项目:停车场服务;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建筑用石加工;矿物洗选加工;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水泥制品制造;水泥制品销售;物业管理;柜台、摊位出租;集贸市场管理服务;城市绿化管理;防洪除涝设施管理;市政设施管理;城市公园管理。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6家公司,具有11处分支机构。
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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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属地: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
成立时间: 1993-06-14
法定代表人: 王振伟
注册资金: 7,000万(元)
企业类型: 有限责任公司(国有独资)
企业资质
- 建筑业企业资质
- 安全生产许可证










